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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困难可缓6个月缴社保

昨日,省政府召开第四场“稳增长 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邢渭东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等22条措施中,涉及人社厅的“继续实施社保优惠政策”和“积极支持创业创新”等民生政策措施,结合省人社厅工作职能,制定出台了12条涉及扶持创业扩大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继续执行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方面的惠民益民政策措施。

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提高至20万

会上,邢渭东介绍,在扶持创业扩大就业方面,今年将完成“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万人以上,其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1000户,完成大学生创业扶持1000户以上。创办小微企业(含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可提高至20万元。

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建设20个创业示范园,给予每个园区100万元补助;建设35个校园创业平台,给予每个创业平台50万元补助;建设20个众创空间,给予每个众创空间80万元补助。

对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继续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可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在社会保险费方面,今年还将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至0.5%以下。省本级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2%,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从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

实现新增就业40万人

此外,邢渭东表示,还将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创造开发更多的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企业录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继续给予就业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

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

在精准扶贫方面,邢渭东介绍,将落实《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方案》,依托各龙头企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创业基地等资源,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2016年完成脱贫20万人以上,力争到2020年,通过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帮助100万贫困人口脱贫。

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以农村贫困劳动力为主要对象,通过全力开展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全年实现转移就业100万人。着重做好25个边境县(市)、3个藏区县及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特别是“直过民族”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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