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议在曲靖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动员部署2016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和江峰同志出席会议。
据了解,“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2011年至2015年,我省共招募1593名大学生到基层农村服务,就业率99.8%。2016年,云南省“三支一扶”国家计划分配名额由300名提至500名;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5000元;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由每人每月1667元提高到2200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据悉,“十三五”时期,“三支一扶”工作将立足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基层需求,逐级开展基层岗位需求统计,统筹考虑“三支一扶”项目与其它基层项目在服务岗位覆盖上的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增强招募岗位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将着重加强对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征集,招募计划适当向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各级将加大力度,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探索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解决基层项目同工不同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