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陇川县民康大药房、陇川县户撒老百姓大药房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二、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盈江县盏西镇益生大药房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三、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梁河县永康老百姓大药房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四、云南德宏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门市、芒市萍康大药房、芒市良康药房、芒市风平镇健和药店、芒市康华药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芒市团结大街二分店、芒市阿露窝罗路分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东骏大药房芒市宏汇小区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芒市人保路连锁店、芒市金塔水乡小区连锁店、芒市文蚌街连锁店、芒市遮放农场连锁店、芒市胞波路连锁店、芒市阔时路连锁二店)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芒市地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根据《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现对申请的零售药店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期间为7天,公告期内如发现以上零售药店有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反映,我们将以此作为是否确定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依据。
本公告期自2014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0日止
举报电话:2213739
联系人:左振琪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