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定县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城乡低保发放、新农合医疗报销等民生保障工作。
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待遇。截止4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515.6万元。其中,支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1311.5万元;支付职工工伤保险114.4万元;支付生育保险11万元;支付失业人员救济金56.3万元;支付医疗保险370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539.4万元;支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113万元。通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稳定器”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城乡低保按月足额发放。该县从2016年1月起,城乡低保全面实施按月发放。2016年一季度,农村低保纳入7257户24878人,发放低保金1067.3万元,月人均补差143元;城市低保一季度纳入保障对象7241户16723人,发放保障金1437.3万元,月人均补差286元;全县五保供养1133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其中,在院集中供养772人,分散供养363人,一季度发放供养金53.9万元。一季度为438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38万元。
及时为参合人员报销医疗费。一季度,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8572人,参合率为99.14%。累计支出2512.09万元。其中,门诊减免229579人次,补偿减免476.84万元;住院减免8499人次,补偿减免2035.25万元。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提供了有力保障。 (武定县人社局 杨明修 郭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