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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 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6元

记者近日从省林业厅了解到,近年来,在中央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示范带动作用下,我省也逐步提高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今年我省将权属为国有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6元。

我省自启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中央财政、省财政多次提高补偿标准,切实加大补偿的惠农支农力度。2010年,国家将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2013年提高到15元;2015年将权属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6元。

在中央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示范带动作用下,我省逐步提高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2011年,省政府将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7.5元,2012年提高到10元,2014年提高到了15元。今年,将权属为国有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6元,再次实现了与国家级公益林同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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