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 近日,云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人事人才扶贫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针对这个意见,云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此处摘要编发部分内容。
1、目标任务: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劳动者就业
问:云南省人社厅下发这个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是以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对每个有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免费职业培训,让每个有适龄劳动人口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劳动者就业。“十三五”时期,全省要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500万人(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500万人以上,实现100万人脱贫。
此外,还要引导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实现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县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覆盖。
2、鼓励发展手工编织等居家就业灵活就业形态
问:在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方面,意见有哪些措施?
答: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依托当地休闲农业、特色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农村电商等,努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鼓励发展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以及手工编织等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形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就业支持政策。
3、每年5千万元用于全省贫困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问:在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主要是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扶持。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扶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充分利用“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每年从省级就业创业资金中,单独安排5千万元资金预算,用于全省贫困县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积极引导扶持贫困县贫困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此外,在全省建设60个省级创业园区、60个省级众创空间、100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打造一批区域化、专业化、特色化、便利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4、根据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精准帮扶
问:怎么为贫困人口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答:配合扶贫部门开展贫困人口就业情况摸查工作,依据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准确掌握贫困人口中已就业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未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分类施策,提供精准帮扶和精细服务。
对已就业的,加强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促进稳定就业。对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广泛收集提供信息,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与各类用人单位的供需对接。
在组织实施“春风行动”时,将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对象,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服务下沉,依托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技能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5、“十三五”新增转移就业500万人以上
问: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意见有些什么要求?
答:要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推进跨省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依托乡村建设和地方特色产业,带动一批农村劳动力,就近实现产业间转移就业;依托城镇化和“五网”建设、“八大产业”等重点项目,带动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城乡间转移就业;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省内区域间转移就业;依托驻外地劳务服务机构,组织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省际间转移就业;依托区位优势,组织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国际(区域)间转移就业。
“十三五”期间,全省要培训农村劳动力1500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500万人以上,其中贫困劳动力80万人以上。
6、确保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都享受到补贴政策
问:在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方面,意见有哪些举措?
答:首先是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整合县级技能培训资金,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通过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转移一批技能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培养一批适应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按照“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的目标,实现100万贫困人口脱贫。
其次是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并制定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列支。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对入读技工院校的怒江、迪庆籍学生,实行职业教育全覆盖,即再享受省级2500元的生活费补贴,用于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生活补助。积极协调对口帮扶省市,加大力度对我省贫困家庭就读技工院校的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7、贫困人口养老保险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问:下一步将如何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险水平?
答:首先是实施社保兜底保障扶贫,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减轻其缴费负担。探索建立政府或集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为贫困人口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机制。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贫困县居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中的农转城人员,公平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无障碍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其次是推进“医养结合”,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开通医保结算,在养老服务机构开通社保金融卡“一卡通”服务平台,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对接。允许参保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或直系亲属购买养老护理险等商业类健康医疗保险等。
第三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利用年度新增筹资进一步完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性政策,减轻贫困人口费用负担。建立健全特殊药品保险制度,以及其他重大疾病补充险。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即时报销,实现通过大病保障精准扶贫,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8、贫困地区招录公务员等适当放宽条件
问:意见如何引导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
答:主要是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工资倾斜政策、扶贫开发表彰奖励、人才培训支持等措施,引导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
要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报考学历条件,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招考等措施,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适当放宽公开招聘条件,拓宽招聘渠道,多措并举缓解贫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高定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按照国家部署,定期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