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日前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办法》相应条款,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标准,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50万元购房补贴和1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
据云南省人社厅介绍,办法指出,从今年评审认定开始,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一等、二等、三等的高层次人才,机关、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经费渠道,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和10万元、7万元、5万元工作经费资助。
根据办法,经评审认定的国有企业和中央驻滇单位人才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由单位按标准自行筹措给予保障;经评审认定的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由省财政按标准给予保障,企业可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此外,云南还将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自费到国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研究取得成果、成为各学科专家的人才,纳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范围。修改条款从今年7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