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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维护职工生育权益

楚雄州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维护职工生育权益

楚雄州全面“二孩”政策自2016年放开以来,参加生育保险及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不断增加。从2016年1月1日截止2017年5月31日,全州共计有6374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其中707人次享受“二孩待遇”。共计发放生育保险资金5627万元,其中“二孩待遇”为1668.82万元,有效确保职工生育期间医疗费用及相关津贴按时足额发放。为适应“二孩”政策及生育保险基金当期收支平衡,使我州生育保险基金能够合理平衡有效运营,保障用人单位职工生育的合法权益,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州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1.2%,同时参保职工生育时限由原来的连续缴费满6个月(含6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调整为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含10个月)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费率及政策的调整,进一步保证了生育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增强了生育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发挥了生育保险保障的功能。(楚雄州人社局   陆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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