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 狠抓落实 不断推动平时考核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普洱市按照省公务员局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系列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普洱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公务员作风转变和能力提高,推动了队伍建设。按照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情况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细化考核内容,着力解决“考什么”的问题。着眼解决“考什么”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国家和省要求的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建立了“2个考核目标、4个考核内容、17个考核要素、68项测评标准”及相应权重的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即: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共目标和业务目标。公共目标从工作作风、综合能力2个内容进行考核,工作作风测评要素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出勤情况4个方面;综合能力测评要素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学习调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廉洁自律能力6个方面。业务目标从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2个内容进行考核,工作目标测评要素包括工作强度、工作难度、完成程度、工作质量4个方面;工作措施测评要素包括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协同合作3个方面。每一个测评要素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及权重予以细化量化。优秀等次人员从测评总分值90分以上人员中择优产生,70分至90分之间确定为称职等次,60至69分之间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在市指标框架内,各机关可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当年工作重点等因素制定本机关的测评要素和评价标准,通过修改“普洱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测评要素项目予以实施。
二、规范考核方法和程序,着力解决“怎么考”的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在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好的做法经验、充分酝酿研究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普洱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于2012年1月开始实施。《实施细则》结合普洱实际,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履职情况为内容,以量化评价为手段,把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一并纳入,形成了一份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一体的公务员考核制度。设计制作了《普洱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记实评价簿》,用于公务员记录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评鉴及工作检查之用。2017年起,逐步推行信息化考核手段运用,逐步实现考核工作从“纸上考”到“网上考”的升级提升,平时考核从“月记实、季考或半年考”调整为“周记实、月考核”。规范了考核程序,平时考核程序统一规范为科(室)长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分管领导审核、周记实、分管领导对科长、科长对科室工作人员评鉴评分,并根据优秀等次名额确定当月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程序统一规范为核定优秀等次比例,个人总结并在考核系统内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积极探索激励约束措施,着力解决“结果如何用”的问题。发挥好平时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调动各级机关及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做好平时考核的关键。实践中,在遵循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我市对平时考核结果使用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将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纳入“普洱市综合考评与绿色经济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市直政府部门综合考评成绩。二是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 “普洱市综合考评与绿色济经考评”奖金兑现的依据。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兑现当月基础奖,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的不予兑现当月奖金。三是将机关平时考核开展情况与年度优秀等次比例核定挂钩。对平时考核工作管理科学、程序规范、成效显著的机关,按照3%-5%的比例提高机关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的机关,一律按照10%的比例核定;对平时考核走过场、以会代考以及弄虚作假的机关,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同时不予备案年度考核结果。四是作为公务员第13个月工资发放的依据。五是按照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4:6的权重,明确了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基础性作用。六是作为公务员职务升降、职级晋升及辞退的依据。七是作为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的依据。八是作为公务员奖励的依据。
四、加强监督检查,着力防止平时考核“走过场”的问题。自2012年以来,市、县(区)人社部门对平时考核实施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作为推动考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的有效手段。结合日常工作调研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结合年度考核备案进行抽查,同时给予业务指导(其中,澜沧县还建立了平时考核备案制度)。年度考核备案时,我局对市直机关考核奖励工作台账抽查率为30% ,同时每年随机抽取部分县(区)、乡(镇)机关进行检查。各县(区)人社局也按照要求在年度考核备案时对县属机关进行检查、抽查,其中有7个县(区)对平时考核记实台账检查率达100%;其他3个县(区)达80%以上。在检查工作中总结经验、加强指导、落实奖惩、提出改进与建议要求,实现了管理权限内公务员100%参加平时考核,管理权限外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覆盖面不断扩大。下一步,信息系统全覆盖使用后,我们将随时通过信息系统后台对各机关开展平时考核情况实施督促检查。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平时考核“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考核信息化是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方法和途径,2017年初,局党组研究决定:使用省公务员局统一开发的系统软件,全市2017年实现行政机关考核信息化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市局2017年经费预算。今年4月完成了系统的招投标及采购工作;结合市级需要于5月份完成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工作;6月组织全市参加考核的单位填报基础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并组织了市、县(区)12场次871名系统管理员参加的培训;7月下发文件要求统一开展信息化考核。截止8月17日,全市参加信息化考核的行政机关409个、参公单位214个,已录入信息的行政机关329个、参公单位195个;应记实人员8843人,实际已经在信息系统进行记实的人员4980人。8月底前,实现周记实全覆盖。考虑网络安全因素,我市公安机关单独在内网布置考核系统后台,目前,已与软件开发公司完成沟通协调,年内公安机关也可以实现考核信息化管理。
我市在公务员平时考核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公务员日常考核管理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党群机关与行政机关推进不平衡、考核指标针对性不够强以及推进信息化考核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调研和工作力度,适时出台后续管理办法和完善措施,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