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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出台多项政策和措施 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

文山州出台多项政策和措施 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

文山州坚持“政府政策推动、部门服务联动、中介能人带动、市场利益驱动”的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帮助农民工就业创业。

一、开展劳务合作有序输出就业

文山州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可到所在村(社)找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当地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根据个人意愿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到省内外企业务工。依托省人社厅驻上海、深圳人力资源工作站,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发达地区企业劳务对接与合作,落实好沪滇对口帮扶、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联系组织企业到文山州开展劳务输出协作。广南县加强与广东省中山市的劳务输出联系,在全州率先建立首个驻外省劳动力转移工作站,负责摸清所在地及周边企业务工人员状况、企业用工需求、务工人员往返车船协调、劳务合作洽谈和维权等工作。富宁县与福建省晋江市、上海市虹口区、广东省博罗县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务合作协议,由富宁国信劳务派遣公司、薪盛劳务派遣公司、大和劳务派遣公司等5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对全县务工人员的输出、管理和服务;同时聘请262名农村劳务经纪人对全县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宣传、调查统计、组织输出、劳动维权等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务工难”“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丘北县建立贫困人口稳定外出务工机制,实施县内产业园区劳务对接、县外劳务对接和对粤对渝对沪对赣跨省劳务对接,加大农民工劳务转移的组织力度,对已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专线联系跟踪服务,帮其稳定就业;对有外出务工就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实行人岗对应输出,促进转移就业并提供后续服务。

西畴县出台《社会购买服务安置建档立卡户务工增收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兴街工业园区、刺绣园区、石材园区、西畴太阳城等市场新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保洁、保安、农村公路养护、河道巡管等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社会购买服务安置岗位,带动一批劳动力就近就业。目前,全县共安置57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到岗位就业,实现增收700余万元,有效解决“不想出、不敢出”务工的问题。

二、享受多种补贴稳定就业

(一)交通补贴

文山州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7〕100号),对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2017年11月马关县出台了《马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增到县外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口(含已脱贫)外出务工半年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务工年总工资收入达2万元及以上的每人一次性给予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费2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二)务工补贴

文山州出台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鼓励贫困劳动力入园区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260号),对到州内工业园区务工的文山户籍人员可获得交通补贴、稳定就业补贴和岗前培训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建档立卡户劳动力每人每年给予交通补贴200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50元;对进入州内工业园区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建档立卡户劳动力每人300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200元;建档立卡劳动力等就业群体入园区就业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参训人员生活补贴,建档立卡劳动力每人300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200元;对组织参加培训入园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农村劳务经纪人,给予组织推荐就业奖励,组织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奖励100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奖励50元。

(三)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文山州按照云人社发〔2017〕100号:对组织发动农村建档立卡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省外转移每人300元、县外省内转移每人200元。广南县出台《关于印发加快产业发展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通〔2017〕9 号),鼓励干部职工、致富能人、企业及劳务派遣公司积极帮助贫困户劳动力多种渠道联系输出就业,采取建制输出、有序输出相结合,实现输出对象稳定就业的,每组织输出 1人外出实现稳定就业补助组织输出者 500 元,规模输出 5 人以上开始补。马关县出台《马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马关县南山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明确对正常生产且按规定签订2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为职工缴纳“五险”以及年使用马关籍劳动力50—300人、300—500人、500人以上的,每年分别奖励300元/人、400元/人、500元/人;对企业使用马关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每年按300元/人的标准追加奖励,并持续5年奖励。同时,结合全省“点亮希望、书送梦想”公益项目活动,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制定出台《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为马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由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按人均30元标准,为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人口提供华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华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外出务工贫困群体的务工安全,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因病致贫返贫无保障问题。

(四)培训补贴

文山州对农村劳动者有就业创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可参加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每人每年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初级不超过100元、中级不超过120元、高级不超过150元。广南县出台广办通〔2017〕9 号: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给予培训对象每人每天 20 元的生活补助,由培训机构负责兑现;参加创业培训考核合格并通过自主创业且符合扶持政策条件的,给予每人 10 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扶持;对组织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乡(镇)和村委会进行奖励,每组织 1 人参加培训分别补助工作经费 50 元。文山市出台《文山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工作方案》,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50元食宿补助。

三、提供创业保障服务

(一)享受创业贷款

文山州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规定,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等;合伙经营和创办企业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或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10万元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咨询培训、创业导师指导、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帮扶;进城落户农民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首次创业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创业稳定1年以上的可依据就业情况,享受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建立创业平台

截至2017年底,文山州建有省级创业平台11个、州级创业平台1个,运营面积4.7万平方米,可容纳766个创业项目入驻,返乡农民工创业可按项目申请入驻并获创业孵化相关服务。文山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及科研培训设施,依托创业园区、众创空间模式建立“一村一园”“一品一园”农民工特色返乡创业园,以免费、低价租赁、政府补贴等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和办公设施,对成功创业的农民工,根据其企业规模、资金投入及带动人员就业情况,政府给予10—50万元创业补助。目前已建立农民工特色返乡创业园5个(其中2家获得省级认定),入驻企业74家,省级分别补助80万元和100万元,创业园共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23次,帮助1076人次农民工就业创业。富宁县采取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发放一份创业政策宣传材料,为有选择创业项目需求的农民工发放一份创业项目清单,为有创业培训需求的农民工推荐一家创业培训机构,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落实一份创业补贴,指导有创业融资需求的农民工申请一份创业担保贷款的“五个一”办法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搭建平台,受理创业贷款申请104份1040万元。麻栗坡县建立村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在全县102个村(社)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村级人社金融协办员96人,负责发布就业创业信息、解答创业难题、推荐就业岗位;同时建立“企业+农民工”双向民生台账,双向疏通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信息综合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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