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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审进工地

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审进工地

“现在开庭”,随着首席仲裁员法槌敲响,5月18日上午,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的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在昆明市穿金路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建工地正式开庭审理,约70名现场施工人员、项目经理及农民工代表参加了旁听。

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劳资双方关系日趋复杂,劳动关系确认、工伤待遇赔偿、拖欠工资等案件频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为创新普法活动方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内企业俊发建设集团经过精心安排,以劳动争议案件现场庭审为载体,共同开展了“送法进工地”活动。

现场审理的案件是一名农民工因工伤主张赔偿的案件,该企业已按项目参保的方式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职工受伤后被评定为工伤十级,随后职工申请了工伤待遇,但由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须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经过庭审,在仲裁庭的主持下,通过现场调解,农民工与单位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笑波同志介绍了“送法进工地”活动的意义,并对省仲裁院助力本土企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仲裁案件庭审结束后,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就《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宣传,并就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赔偿办理及农民工工资相关问题与现场人员互动交流,解答了农民工关心的工资问题,省人社厅还一同开展了“党员志愿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共300余份(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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