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降低社会保险缴费 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受影响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文凌)记者从云南省社保降费减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按照现行养老金计算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无关,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施边明介绍,截至2018年末,云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993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实现14年连调。特别是2015年以来,先后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20%阶段性降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1%,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86%降至0.54%,截至4月底,共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110亿元。
“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按比例缴费是整个缴费的大头,此次,全国一次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4个百分点,将会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有利于均衡企业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施边明说。
此次云南出台的《实施方案》中,降低单位费率包含机关事业单位。施边明特别说明,按照现行养老金计算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无关,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今年,云南还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但不影响失业待遇和按时足额发放。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但不影响工伤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对收入低于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职工,既能降低其本人缴费负担,又能降低相关企业的缴费成本,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受益将更加明显。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要保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相关部门还将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
同时,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调整计算口径后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允许缴费人在规定档次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基数。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这两项政策既能发挥减负作用,又可避免对低收入群体因缴费困难被挤出制度外,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启荣表示,社保费率降低后,会导致基金收入减少,加大基金支出压力。据测算,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预计2019年可减轻云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负担43.5亿元,也意味着2019年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将减少43.5多亿元。但云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运行平稳,风险可控,整体支撑能力较好。2018年,除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外,中央及全省各级财政对云南企业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达120多亿元,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共计570亿元,年末累计结余986亿元,能够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经济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