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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云南省降低社保费率可为企业减负61.5亿元

2019年 云南省降低社保费率可为企业减负61.5亿元

4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的相关实施方案进行了明确介绍。17日,就云南省近年来社保降费率的相关情况和市民关注的问题,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等共同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2019年,云南省降低社保费率预计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61.5亿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末,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993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实现14年连调。2015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截至4月底,共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110亿元,较好发挥了社会保险维护经济持续发展“减震器”和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安全阀”的作用。

4月30日,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社保费率降低方面明确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明确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该负责人表示,在养老保险缴费中单位按比例缴费是整个缴费的主要部分,此次一次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4个百分点,将会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有利于均衡企业缴费负担。此外,本次降低单位费率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今年,云南省还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除了上述政策外,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调整计算口径后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允许缴费人在规定档次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基数。按照10%设置的新增加缴费基数的档次方便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

除了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外,5月1日起,云南省还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即现行失业保险1%总费率(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

在工伤保险方面,根据现行“在保持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2019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

降低缴费比例不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

随着《实施方案》的实行,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经测算仅2019年就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61.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约43.5亿元、失业保险约13亿元、工伤保险约5亿元);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门槛,预计全年可减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负担约10亿元。

那么,降低单位社保缴费的比例是否会影响到养老金的支付水平?对此,云南省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计算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关键参数,过去,我们是把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平均工资(俗称“小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2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平均工资(俗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这样,对收入低于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职工,既能降低其本人缴费负担,又能降低相关企业的缴费成本,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受益将更加明显。”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单位和个人要履行缴费义务才能享受社保待遇,养老待遇的计算办法设计中也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次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政策包括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和调整缴费基数两部分,按照现行养老金计算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无关,与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有关。因此,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不会降低。“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由原来的“小口径”调整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会有所降低,理论上讲,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会随之下降。但是,这次降低社保费率,中央要求要确保社保待遇不降低,因此,为保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会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影响。所以,请大家放心,这次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实施,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不会下降。”该负责人说。

截至2018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86亿元,可支付月数约为28个月。仅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这一项措施,2019年当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预计将减少约43.5亿元,2020年,将减少约58亿元。实施降费,不影响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稳,不影响退休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40亿元,可支撑月数达90个月;工伤保险基金结余32亿元,可支撑月数达29个月,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均不会对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造成影响。

目前,云南省降低社保费率的业务经办已全面启动,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已于4月22日完成升级,5月1日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已经全部按新的费率进行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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