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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28 10:27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意见》(五发〔2010〕15号),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标杆、导向和引领作用,按照《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五办通〔2008〕40号),拟开展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以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历届“兴滇人才奖”“春城人才奖”“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获得者,两院院士、党委政府任命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不再参加评审。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重在实绩、突出贡献、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评选名额
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获奖人数为10名。其中,拟包括专业技术人才3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名、高技能人才1名、农村实用人才1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2名、社会工作人才1名。
四、评选条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近3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与评选。
(一)专业技术人才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育、科研、技术发明或推广、医疗卫生、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成果和业绩在市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优秀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所在企业在省、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主要产品知名度较高,产品设计或重大技术改造获得国家专利或受到市级以上奖励。近3年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三)高技能人才
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带徒传技,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在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工艺设计、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和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对提升产品质量、将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农村实用人才
努力学习、运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及经济实体,对帮助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和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农业技术开发、农副产品加工、新品种培育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引进工作中,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
对传承和弘扬我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受国家、省、市保护的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和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六)社会工作人才
在提名期间为五华区在岗的一线社会工作者,且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三年以上。热心社会工作事业,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坚持社工助人价值观,能胜任本职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工作载体,做出显著业绩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七)其他各类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推荐阶段(4月5日-5月22日)。在辖区范围内通过五华官方网站、昆明日报、五华先锋等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优”工作延伸到区域范围,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推荐按照由基层单位向主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或辖区街道办事处推荐,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初选汇总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自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自荐表》,连同其它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阶段(5月23日-5月29日)。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分类,并由各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对所属行业推荐、自荐人选上报材料、证件和资格进行初审。
(三)行业评审阶段(5月30日-6月5日)。由各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人才的特点,分类建立“差异化”的人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5-7名评审专家,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属行业推荐、自荐人选开展行业评审,并按照1:3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
(四)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6月6日-6月12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委员会由7—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通过行业评审的候选人中,按照1:2比例,确定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建议人选,上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确定10名候选人。
(五)公示阶段(6月13日-6月19日)。经过审定的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建议人选名单将通过媒体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组织审批、命名和表彰阶段(初定于6月20日-7月15日)。经公示后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并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
六、奖励办法
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是一种荣誉称号,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并颁发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荣誉证书。同时,享有以下待遇,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享有待遇
1.给予一次性奖金5000元。
2.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参加相关人才培养、培训活动。
3.申请科研项目立项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参加本区组织的短期考察和健康体检及其它相关活动。
5.优先推荐作为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
6.特邀参加全区相关重大社会活动。
7.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相关评先评优活动。
(二)承担义务
1.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着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经营管理能力。
2.发扬务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坚持产、学、研结合,努力实现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五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3.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和领军作用,积极培养本行业后备人才。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人才培训等活动。
4.积极参与全区科研攻关和学术活动,主动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发挥参谋智囊作用。
七、组织领导
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委会,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评委会成员,负责依照《昆明市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成立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华山西路1号1607室,邮编:650021)。
八、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树立科学人才观,努力营造尊知重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三)推荐(自荐)起止日期为2016年4月5日-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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