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对象:报考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文职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符合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首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登陆昆明人才网、五华政务网《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文职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声明》的附件中查看笔试成绩。
(二)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至17:00。
(三)地点:昆明市第八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楼二楼201教室(原昆22中,西坝路98号)。
(四)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及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所需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签署书面保证书,保证在参加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871--64107205
昆明市五华区文职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