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规定,五华分局文职人员招聘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注意事项
(一)拟聘文职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向五华区文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871—64107205.
(二)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和举报。
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6277517
公安五华分局纪检监察室18987681360
昆明市五华区文职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