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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四项举措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时间:2016-05-06 17:42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玉红人社发〔2016〕19号)文件要求,2016年3月30日前全区各乡(街道)已经已经完成徽章、制度上墙。

全区11个乡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今后一段时期,区人社局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加强指导,整合调解资源。建立区人社局统一领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抓、区司法局和区总工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街道)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统一工作平台 、统一矛盾纠纷受理、统一组织调解,并建议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纳入综治维稳考核。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职责履行。统一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街道(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试行)》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 (试行)》等三项规章制度和调解员信息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同时,注重帮助调解组织加强工作环境建设,积极实现调解工作有专门场所、专业人员、专项经费及必要的工作设施,保证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各类基层调解组织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和《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手册》要求,统一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执行统一文书样式,推动基层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排查化解争议隐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稳定。

四是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区人社部门将有计划地组织调解员参加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调解员要持证上岗。区人社局将不定期对调解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并且建立调解员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红塔区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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