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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10 13:39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人社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近日,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工作人员问责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人社系统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启动问责:一是在本局内部组织的各类工作检查或纪律督查中,被发现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违反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的;二是在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工作督查中,被发现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要求的;在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督查中,因未认真履职,被通报批评的;三是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督查或明查暗访中,被发现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的。问责的方式包括: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效能考核奖金;停职检查。
问责情形发生后,由局纪委调查核实,向局行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初步建议, 情况客观存在的, 由局行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问责程序。
(易门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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