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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03 12:05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关于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县人民政府赋予我局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工作特点、人员编制和我局2016年工作设想,编制完成了2016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根据《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绥政办〔2012〕126号)精神,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办法和基金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社保基金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以及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专技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技人员及职业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解决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劳动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和收集信息资料;承担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力稳定就业:全县新增就业21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45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县指标4.3%)。开发公益性岗位85人,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15人。深入落实“321”专项行动、“三个百万”扶持计划、“五个优先”等措施,新增城镇就业1000人以上(县任务)组建人力资源市场,转移劳动力3.8万人次以上(县任务)。
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贷免扶补人数40人,贷免扶补还款率96%;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400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创业人数3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4220万元。
3、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完成失业保险参保4300人,失业保险费收入210万元。
4、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1万人。实际缴费人数6.5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91万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0.06万人。
5、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0.78万人,城镇居民1.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600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9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700万元。
6、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2万人,其中企业职工0.4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0.3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0800万元,其中企业3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7800万元。
7、做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参加工伤保险人数0.8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0.53万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0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3万元。
8、加强基金监管:认真开展社保基金月巡查。社保经办机构每月5日前将上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类存款账户资金对账情况报表》报送同级社保基金监督机构;社保基金监督机构按月巡查,15日前将巡查结果书面报送同级人社局负责人及上级社保基金监督机构。
9、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坚持“凡进必考”制度,认真做好201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抓好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审批工作;做好公务员登记办理、存档、备案工作;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考察、录用等环节工作;做好新录用公务员等各类干部培训工作。
10、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有有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事宜;完善优秀紧缺人才招聘政策和考核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完善招聘程序,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制管理。
1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2016年省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评审条件和原则,进一步贯彻省人社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认真组织和指导好各系列中、初级评委会活动;认真做好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做好专家到基层服务项目的开展工作;开展好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授牌、管理工作。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晋升培训工作;做好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加人数70人;开展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2、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统计等工作。
13、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党委或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文件,县级会议年内召开2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6%。
14、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全力做好信访日常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单位内部综治维稳工作,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不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及重大上访事件。争创国家级“平安县城”。
15、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坚持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作风,强化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散软”等机关病,提高行政执行力巩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深入持久地反“四风”、改作风、促政风,打造一支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6、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行行政绩效管理。严格推进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继续安排专项经费,不断提高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健全政府公开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及共青团工作。
17、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市局下达的半年、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完成调研文章3篇,每月报送信息3条以上(其中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信息不少于1条)。
18、精准扶贫: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的大扶贫格局。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瞄准贫困对象,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科学安排财政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集中资金保证人员经费、机关运转、法定支出需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认真执行县级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基本原则
量入而出原则、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兼顾原则、综合预算原则、保证重点原则、勤俭节约原则。
(三)编制依据和方法
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均属行政、参公和非经营性事业单位,没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其经费收支全部是财政资金,因此,我局的经费全部由局办公室财务统一核算,财政拨款。我局部门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县财政预决算管理办法等,并按以下方法进行部门预算编制。
1、我局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根据县人民政府赋予我局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工作特点、人员编制和我局2016年工作设想,参照了上年的收支情况,分析影响收支的各方面因素,做到量入而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
2、一切财务收支纳入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3、我局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各项支出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安排,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预算。
4、我局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坚决贯彻“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方针,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1人,财政全供养人员中行政(含参公管理)53人,事业21人,工勤7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财政全供养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无离休人员。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662.5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662.55万元,均属本级财政安排。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无自筹资金。
2015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支出66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54万元,占总支出的87.62%,项目支出82.01万元,占总支出的12.3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0(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力资源事务的支出;“208(类)”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208(类)-010(款)-2(项)”支出,主要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208(类)-010(款)-5(项)”支出,主要反映劳动保障监察的支出,“208(类)-010(款)-9(项)”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支出,“208(类)-011(款)-2(项)”支出,主要反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支出,“208(类)-050(款)-(项)”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60(款)-1(项)”支出,主要反映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的支出,“208(类)-071(款)-1(项)”支出,主要反映就业见习补助的支出,“208(类)-080(款)-1(项)”支出,主要反映死亡抚恤的支出,“208(类)-090(款)-2(项)”支出,主要反映军队转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的支出,“208(类)-990(款)-1(项)”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221(类)”支出,主要反映住房保障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保障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3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4%。我局今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均为7.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人均为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均为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均为1.78万元。我局上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33.16万元,今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80.54万元,增加147.38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等原因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01万元,如劳动保障监察的支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支出、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的支出、就业见习补助的支出、军队转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的支出。我局上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90.79万元,今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82.01万元,减少8.78万元,减少率为10.71%。
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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