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社厅近日制定《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出30条“放管服”(下放、管理、服务)改革举措,其中包括下放或取消6项审批权限,放活用人主体放活人才;优化6项审批流程,提高效率方便基层和群众;取消或下放5项职能,降低门槛促进“双创”。据介绍,截至9月末,全省人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由21项精减至5项,精减了76%。
又一批高校正高职评审权下放,举办人才招聘会不再审批
方案中本次下放或取消的6项审批权限,分别是下放职称评审权、下放或取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权、下放省级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职务管理权限、下放民办培训机构年检权限、下放人才机构年检权限、取消省级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下放职称评审权,是逐步下放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农业技术和艺术专业等行业的高级职称评审权,在目前已下放12所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近期将再下放一批高校正高职评审权;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评审权的单位,要按评审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不再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下放或取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权,是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审批、设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服务范围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等6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及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取消人才招聘广告审批和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审批。
下放省级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职务管理权限,是将省级机关及其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任免、晋升,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任命,不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改由各单位每半年上报一次职务变化情况。
此外,方案还下放民办培训机构年检权限,将其改由州市人社部门进行属地年检,每年向省厅提交年度报告即可;下放人才机构年检权限,将其改由州市人社部门进行年检;取消省级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取消后,省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律纳入公开招聘计划管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更方便,技工学校审批办理时限缩短一个月
方案优化的6项审批流程中,做好“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承接工作,是指从2016年11月起,该项目审批权限由人社部下放至省级人社部门,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个月压缩为2个月。
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是将现行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云南省外国专家局统一实施,其中,A类人才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B类和C类人才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是先行在省级进行试点,2017年10月1日以后,除省级单位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权限将下放至州市人社局。
方案还精简“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审批”事项程序,将其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2个月。精简“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事项程序,将其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至于方案提出的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分配自主权,是指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自主分配;符合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备案即可,社保登记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
方案取消或下放的5项职能中,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证书,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再使用考核证书,考核结果备案即可。
方案提出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按照这套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登记全面实施“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取消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验证和换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将按原办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管理。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我省取消的20项就业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将行业企业特有工种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下放由行业企业组织评价;将高级工职业资格以下权限,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一并下放州市管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