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落实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切实为新庄乡脱贫劳动力谋福祉,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坪县财政局华坪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的通知》(华人社〔2022〕1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新庄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新庄乡良马村乡村保洁员1名。招聘应试合格后,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安排工作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
(一)限新庄乡良马村户籍的脱贫劳动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脱贫后可能返贫人员,在此基础上优先聘用残疾人家庭劳动力或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患重病者的劳动力。
(二)资格认定审核:对符合上述范围的报名人员须经过乡、村资格审核和认定。审核报考人员是否是贫困劳动力;是否已在其他乡村公益性岗位;是否已在单位就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属脱贫劳动力;
(二)工作认真敬业、吃苦耐劳、有责任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体检、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村(新庄乡良马村村委会)开展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3、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号。
(二)资格审查:根据所提交材料,良马村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新庄乡人民政府进行复核、考评,并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新庄乡人民政府报送拟聘人员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最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三)公示:审批通过后,由新庄乡人民政府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体检:体检参照常规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支付。
(五)聘用、考核和管理:体检合格者,到岗录用,并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协议》,签定劳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年。
聘用人员上岗前由新庄乡人民政府和良马村村委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考核合格后上岗。
(六)工资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服务时间每星期不低于3天,补贴标准800元/月,按规定落实相关岗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现已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二)已经聘用在村护林员、协管员、水利员、巡河员、护路员、地质灾害监测员、保洁员等岗位的脱贫劳力及各类临聘脱贫人员不符合再聘用在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
(三)脱贫家庭各类在校学生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六、本公告由新庄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谭明花 联系电话:19278896122
特此公告
新庄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Bn5MaP_g-T617rma3vo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