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外招聘政法岗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5年对外公开招聘政法岗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委托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岗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本次计划招录3名政法岗合同制书记员,分别为岗位一1名、岗位二1名、岗位三1名。

2.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政法岗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它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情形的。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起至9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二)报名人数

政法岗一报名及资格审核人数满100人截止报名。

政法岗二报名及资格审核人数满100人截止报名。

政法岗三报名及资格审核人数满100人截止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现场领取);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报名地点:昆明市官渡区怡安路367号官渡区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4-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报名咨询电话:0871-63328080。

(六)考务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考务费50元。有以下情形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1.因自身原因缺考、弃试及放弃后续招考流程的;

2.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仍然报名的;

3.不按要求上传、递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4.参加考试后,自身出现本公告中不予录用情况的;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50%。考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人员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比例构成如下:

1.笔试成绩占比50%;

2.面试成绩占比50%。

以上两项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及直系亲属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

八、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聘用资格审查

1.健康体检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录用标准;

2.政治审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录用标准。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试用期满前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岗位补充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自公布考试分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三、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违反规定及作弊的;

3.现场递交的纸制材料与上传的报名材料不一致的;

4.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与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五、薪酬福利

聘用政法岗合同制书记员工资由区级财政保障,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月(含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政法岗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2.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3.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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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

2025年9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OmSnWdyRAd0r5xKz3qf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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