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人社部门下发“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系列文件精神,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全面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扶持
充分利用好“贷免扶补”和“两个10万元”等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创业贷款政策向贫困县倾斜,积极开展贫困县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积极引导扶持贫困县贫困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支持贫困地区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实施基本社会保险倾斜政策
加快完善统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实现贫困县居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中的农转城人员公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无障碍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积极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努力提高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实施人才扶贫攻坚行动
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和贫困地区流动,鼓励各类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和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带动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多个方面建立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为基层和贫困地区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创造条件。实施专家下基层服务贫困县计划。全面实施人才扶贫行动计划,通过实施扶持一批致富带头人、培养一批农村基层人才、引培一批急需紧缺人才、转化一批科技成果等“四个一批”,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人才总量大幅增长,人才质量稳步提高,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使人才成为脱贫致富、全面小康的“助推器”。
——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
全面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整合县级技能培训资金,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通过实施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转移一批技能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培养一批适应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等“四个一批”,按照“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100万贫困人员脱贫。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
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通过依托乡村建设和地方特色产业,带动一批农村劳动力就近实现产业间转移就业;依托城镇化和“五网”建设等重点项目,带动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城乡间转移就业;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省内区域间转移就业;依托驻外地劳务服务机构,组织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省际间转移就业;依托区位优势,组织一批农村劳动力实现国际(区域)间转移就业等“五个一批”,实现“十三五”期间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1500万人(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500万人以上的目标。
专栏7: 人社扶贫脱贫行动计划
1.就业创业扶持计划。每年从省级就业创业资金中单独安排5千万元资金预算用于全省贫困县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积极引导扶持贫困县贫困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2.人力资源综合开发计划。在2015年人力资源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推广至25个边境县和藏区3个县,2017年后在全省推广。
3.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四个一批”,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1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全省人社部门培训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00万人次,其中培训贫困农村劳动力50万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70万人以上,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以上。